浙江省消防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