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1、鼓励类“电力”第 3 项“采用 30 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修改为“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鼓励类“新能源”增加“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作为第11项。
2、【答案】:C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