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厅主要职责
山东省林业厅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
厅内还负责林业的对外合作交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外事活动。组织和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等公共绿化活动,指导跨地区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并进行绿化工作的表彰。最后,厅内负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防火规划,发布火灾信息。除此之外,厅内还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