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街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各村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乡镇消防所作为乡镇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监督执法,督促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促网格员落实消防工作职责,乡镇消防所是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性质。性质是指事物的本质,是一个事物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
不是。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编制试用期是12个月。消防安全指导中心事业编制是不错的。每月基础性工资+各类津补贴总额保持在六千到七千区间,中层干部增加30%,统一缴纳五险两金,加班每天按80-100计算,地方有差异,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的伙食、休假、住宿标准,包括发放工作制服。
消防法2022年7月1日规定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
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2022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并提出相应要求。《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此次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8章51条,分为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之一规定,任何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导致严重伤亡事故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消防法实施细则》则强调,所有单位都应遵守消防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法改革后变化
1、修正后的《消防法》对消防工作的监管主体进行了调整,从原来的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委三家调整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五家。相应的消防工作职责也做了调整。
2、新《消防法》由原来的6章54条增加到现在的7章74条,内容做了很大的修改,新修订的《消防法》主要变化内容为:(1)确定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则。(2)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具体职责。(3)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3、草案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9个条款进行了修改,调整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设置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要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没有设置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要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地方各级的人民政府都必须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法律分析:(一)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九小场所的什么或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律分析:九小场所的主人或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九小场所”虽然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相对较少,但由于存在诸多火灾隐患,加之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这些“小场所”经常发生大事故。
九小场所的主人或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九小场所”虽然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相对较少,但是由于许多小场所是居民住宅、出租屋改造而成,有的甚至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
九小场所的主人或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九小场所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总称。
九小场所的业主或消防安全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这些场所虽然面积小、人员少,但由于潜在的火灾隐患以及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时常发生重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法定义务。
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是九小场所的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或经营者。
九小场所的负责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认识到,尽管这些场所有着面积小、人员数量较少的特点,但由于多数是由居民住宅或出租屋改造,存在耐火等级低、疏散逃生条件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