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张庄镇农机发展
位于新泰市中部的西张庄镇,一个典型的平原农业乡镇,拥有12万亩耕地和9万人口。该镇在农机化发展上表现出色,农机总动力达到6千瓦,拥有530台大中型拖拉机,65台小麦联合收获机,4台玉米联合收获机,以及2台小麦免耕播种机,总计2600台套农机配套设备。
农机站属于什么行业
1、属于农村农业技术推广行业,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机械。县农业机械管理站是县政府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分综合股、农机管理股、农机技术推广股、农机监理站。
2、农机站属于机构组织、农林牧渔行业! 县农业机械管理站是县政府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行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中同性质的生产或其他经济社会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的详细划分,如林业,汽车业,银行业等。
3、农机站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4、县农业机械管理站作为县政府直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包括: 执行国家关于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农机化的行政管理工作。 制定和实施年度农机技术推广计划,以及中长期技术推广规划。管理农机推广项目,审批经费,执行相关执法和技术监督任务。
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保障农业机械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江西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需采取措施加强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应遵循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向农民推广农业机械新产品前,需在推广地区进行验证,以确保其先进性和适用性。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需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使用特定技术或购买特定产品。
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监督与质量责任的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和农机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与本省相关法规来实施。销售农业机械的商家必须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在保修期内,商家应承担维修责任。如果产品因不符合标准导致用户损失,商家必须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