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简易征收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1、年。水稳简易征收即采用水泥固结级配碎石,通过压实完成,水稳的配合比应事先在实验室内进行配合比试配,以确定水泥参量,是在1984年提出的。
2、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建筑行业在以下情况可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建筑行业在以下情况可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哪些行业可以简易征收
特定行业和领域:针对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生产经营特点鲜明且税收征管难度较大的行业和领域,税务机关可以实施简易征收。简化税收征管程序不仅提高征收效率,还有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发展。
简易征收的行业包括: 建筑业。例如小规模建筑工程承包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这种方式有助于简化税务处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对于小型建筑企业而言,简易征收能够减少税务方面的压力,使其更加专注于业务发展和质量控制。 服务业。服务业中的某些小型和微型企业也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
需要简易征收的行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建筑及安装工程行业 简易计税是一种相对简单的税务处理方式,对于建筑及安装工程行业而言,由于其项目周期长、涉及材料种类多、工程分包复杂等特点,采用简易征收能够简化核算过程,方便税务管理。通过简易计税,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计算应纳税额,减少税务风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照简易办法,以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照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若销售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物品,应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办理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流程:办理条件: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申请资料提交齐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条件如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不得变更。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