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的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中的补贴政策如何实施?
1、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部分明确规定了违反条例的各种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将从其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详细描述了对违反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2、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以推动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和经营户的发展。县级以上政府鼓励农业机械作业联合体和协会的建立,通过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包括农业机械供求、作业市场、新技术推广和管理信息等全方位支持。
3、第八条 国家建立落后农业机械淘汰制度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报废制度,并对淘汰和报废的农业机械依法实行回收。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5、问题五:《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起到了什么作用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规共计八章三十五条,2004年11月1日施行。
中国政府对农业机械化有什么政策
1、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
2、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农机农艺融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并明确了农机工业改革、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加大财政补贴、完善购置补贴制度、加强金融服务、落实税费优惠和基础设施支持等,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稳步发展。
3、内容方面,条例涉及多个层面。首先,通过政策支持,鼓励购置和使用现代化农机具,包括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其次,加强农机技术研发和推广,促进农业机械的创新与升级。再次,构建农机服务体系,提供从选型、采购到维护的全方位支持。
4、鼓励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政策鼓励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政策鼓励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政策鼓励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政策 2008年,国家财政加大了农机购置补贴力度,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购机补贴专项资金9亿元,加上省财政配套安排700万元,全省购机补贴总规模达到97亿元,比去年9700万元增加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