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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湛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湛江跨境电商综试区9610出口首票业务开通

1、月20日,湛江市跨境电商综试区9610出口首票业务正式开通。当日,经湛江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的小家电包裹,由湛江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产业中心验放出境,标志着中国(湛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9610出口业务正式开通。

2、湛江跨境电商综试区9610出口首票业务的开通,标志着该地区在跨境电商领域的领先地位。这一成就不仅提升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也为全国范围内的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新的模式。

3、中山市副市长雷岳龙在6月15日的政策推介会上宣布,中山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正式开通9610跨境电商直购出口业务。首批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完成出口通关作业,顺利从中山民众镇的保税物流中心验放出区。

4、中山市副市长雷岳龙在见证该票商品验放后表示,中山在近期广东省新增的7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中首尝政策红利,正式开通9610跨境电商直购出口业务。

5、月28日,马鞍山综合保税区迎来了第一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一般出口业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这标志着安徽省首个综保区口岸作业区的这一业务正式开展。这种业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6、其次,9710和9810模式主要针对B2B直接出口和海外仓业务。9810模式特别强调海外仓的使用,对产品定价和报关价值有严格的要求,退税环节各地规定各异。而9710模式则是针对散单、小单的发展,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湛江实施跨境电商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更便捷的跨境贸易:湛江实施跨境电商,可能会使您在湛江或周边地区经营的企业或从事进出口贸易时,能够更加方便地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直接与海外客户进行交易,从而有助于扩大您的市场范围。 面临更多国际竞争:跨境电商为全球客户提供了更多选择,这可能会导致您面临更多的国际竞争对手。

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转关商品,进一步简化了转关手续,大力推行全国通关一体化,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同时,对已运抵查验场所且具备查验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优先完成查验,提高了通关效率。此外,加大了科技设施投入,全面推广智能审图,缩短了通关时间,助力企业顺利“卖全球”。

采用“跨境电商”叠加“转关模式”后,商品从仓库到海外买家手中的时间大大缩短,运输时间比以往减少了近7天。这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对快速交付的需求。湛江海关此举不仅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也为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集团所属省电子口岸公司成功中标湛江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新年伊始,广物控股集团所属省电子口岸公司传来捷报,成功中标湛江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这是公司继多个成功项目后的又一里程碑。作为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和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维护实体,省电子口岸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全国标杆。

2、新年伊始,广物控股集团所属省电子口岸公司取得了开门红,成功中标湛江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项目总投资超过400万元。该项目将基于广东“单一窗口”平台,集成广东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局平台的共性功能,并结合湛江本地特色,提供一系列服务。

3、月20日,湛江市跨境电商综试区9610出口首票业务正式开通。当日,经湛江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的小家电包裹,由湛江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产业中心验放出境,标志着中国(湛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9610出口业务正式开通。

4、该平台由广州市口岸办牵头,集结了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边检总站、广州海事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委、商务委、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南沙区政府及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等多方力量,共同推动其建设与发展。

5、此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6、河南“单一窗口”平台的成功经验,不仅为河南省的跨境电商产业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也为其他地区的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未来,随着跨境电商产业的持续发展,河南“单一窗口”平台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助力更多企业和消费者享受到跨境电商带来的便利。

海关总署:增加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1、月14日,海关总署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增加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

2、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公告指出,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发展,海关总署决定新增一批试点海关,包括上海、福州、青岛等12个直属海关。

3、公告详细说明,新增试点的12个直属海关将参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的规定,执行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的相关事项。从2020年9月1日起,这些新增试点区域将正式开始执行跨境电商B2B出口的监管工作。

4、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公告指出,在现有试点海关的基础上,新增了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以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5、月14日,海关总署宣布增加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等城市,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发展,助力“六稳”和“六保”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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