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林业局的人员编制
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设立离退休干部科,核定科长1名。
武汉市林业局的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武汉市林业局下属的森林公安局(包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支队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拥有政法专项编制16名人员,该部门划分为综合科、法制科和刑侦大队三个科队。
林业局职工编制一般为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不同职位的编制类型和级别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林业局作为国家机关的一部分,其职工主要从事林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管理、亚热带植物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林业局职工可以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类。
武汉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武汉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涉及多个方面,旨在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以下是其主要任务的概述:首先,林业局负责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森林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相关法规,并监督实施。他们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
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果树、茶叶、药材等林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组织指导木本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依法加强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监督;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武汉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支队、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林业领域的公安执法和防火安全,确保森林安全和公共安全。政治处与机关党委合并运作,共同管理党务工作。此外,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按照章程和相关规定独立设置,确保公正和透明的内部管理。
在植树绿化和森林生态管理方面,武汉市林业局与市园林局有明确的区域分工。林业局主要负责远城区的植树绿化、森林生态及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而市园林局则负责中心城区的类似任务,确保两部门之间的职责清晰并高效运行。
负责林业电子政务建设与服务窗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武汉市林业局内设机构
森林资源管理处: 主管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专门负责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维护生态多样性。
负责林业电子政务建设与服务窗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大概来说,分为内设部门和直属单位,内设部门有办公室、植树造林经营股、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股、计划财务和资金管理股等;直属单位有森林公安局、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林政稽查队等。每个林业局下属的单位都是经当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分一级、二级事业单位。
国家林业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司、造林绿化管理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司(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森林公安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