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如何理解幸福?
1、幸福是来自心灵深处的满足和愉悦。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幸福除了身体上的满足以外,必须包括积极性、责任感、成就感以及爱。尼采把幸福理解为一种愉悦和满足的状态。他认为,幸福就是快乐或者满足的答案过于浅显。苏格拉底认为,想要更好地把握幸福,应该以实践为基础。幸福是指人们自身主体对客体的一种反应。
2、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有着正直的品德和行为,那么他的心灵才会感到安宁、满足和幸福。更具体地说,从柏拉图的王者理论和智者引导学说的角度看,幸福与治理和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
3、假如德行不止一种,那么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合于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德行的活动,因为至善就是幸福,所以幸福就是心灵和与完全德行的现实活动。 幸福既然是合于德行的活动,那么什么是德行呢?德行包括理智的德行和道德的德行。比如智慧,理解,明智是理智的德行,宽大和节制是道德的德行。要获得幸福,必须让自己的德行合乎正义。
4、通常所理解的快乐,是与痛苦相对立的,是要排除痛苦的。在这样肤浅的理解中,快乐几乎可以归结为“脑中的化学物质对劲”,即一种生理心理状态。这种快乐不可能持久,持久的结果必然是厌倦,甚至是乐极生悲。
5、幸福就是对欲望的满足,如果有欲望,又满足不了,就将进入佛说的那种情况:“世人皆是痛苦的,痛苦的根源在于人有欲望”,如果有了欲望,又满足了,就将进入另外一种情况:“我很幸福”。
6、哲学定义:幸福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真理与自己同在时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心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
婚姻为什么会走到柏拉图式婚姻这一步?
简单点来说便是精神实质恋爱。柏拉图式爱情觉得假如彼此是由于原始欲望的须要而彼此融合的恋爱,其自身是不纯洁的。而彼此仅有在灵魂的切合,在精神层面互相交流的恋爱才算是万古不变的。
共同利益:有时,人们出于共同利益如保险保障或经济支持,会选择这种婚姻形式。柏拉图式的婚姻并非简单的友情升级,而是出于各种复杂原因的结合,其中包含对家庭、稳定和相互支持的需求。无论出于何种理由,这种婚姻形式都反映出人们在情感与现实之间寻求平衡的独特方式。
纯粹的爱情关系:柏拉图式婚姻强调纯粹的爱情,意味着在这种关系中,双方更注重的是对方的内在品质,如智慧、品格、情感共鸣等,而非外在的表象或物质条件。这种纯粹的爱情关系使得双方在精神层面上更加契合。
柏拉图式的爱情
柏拉图式的爱情指的是一种精神与理智的结合。直白的讲就是和你喜欢的人(不见得他/她就中意于你)不能继续走在一起时,你内心深处寻求解脱的境界。低层次:冲动,怨恨,杀机,我得不到别人也得不到。次等:不见所以不扰。中等:只要爱过所以无悔,记住和对方在一起的快了。
柏拉图式的爱情描述了一种超越肉体的精神交往,它强调的是心灵层面的沟通,而非肉体的欲望。 该概念由15世纪的马尔西利奥·费奇诺首次提出,用以表达苏格拉底与其学生之间的纯粹情感联系。 柏拉图认为,当心灵追求真理并超脱肉体时,才能达到真正的爱情。他认为肉体的欲望会妨碍人们对真理的追求。
理想式:柏拉图式爱情是一种理想式的爱情观。极为浪漫或根本无法实现的爱情观。纯精神:柏拉图式爱情是一种纯精神的爱情观。追求心灵的沟通。
柏拉图式的爱情被视为理想式的爱情观,它代表了一种极为浪漫或难以实现的爱情理念。它也代表了一种纯精神的、非肉体的爱情。 柏拉图式的爱情观认为,每个人都是男女合体的完整的人,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分裂为二,因此我们总是感觉若有所失,试图找回自己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