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副部级单位,履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包括动态监测与评价,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资源监督管理。
林草局,正式名称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是一个专门负责管理森林和草原事务的政府部门。它起源于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经历了多次演变。最初的林业工作主要由国家林业局承担,该机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街18号,直属于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