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1、第一条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生猪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养猪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存栏能繁母猪25头以上,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猪场。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或者经营养猪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建设条件第四条场址选择:(一)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与用地规划要求。
2、注重养猪场选址与布局适度规模养猪在场址选择上要尽量与人居环境保持相对距离、并设立隔离墙将人居与猪舍分开。同时、在选择场址时还应注意周边环境、如周边的水源水质、工业三废、农药等是否会对猪场内环境构成影响。
3、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做好生产计划安排,创造适宜养殖的生产环境,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 防疫检疫规范 养殖场应建立、建全严格的防疫管理制度。
4、规模场通常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在生猪的繁育、饲养、疾病防控等方面,规模场会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确保生猪的健康和生长效率。同时,规模场也会注重环境保护,采用生态养殖模式,减少养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功能与效益 生猪规模场在畜牧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5、积极性提高了、效益也上去了。 严格消毒 猪场的病毒多从场外传入,为防止病毒的侵入,猪场必须严格消毒。(1)、外来人员及返场职工必须先进消毒室消毒。(2)、外来车辆入场必须用火碱水喷洒消毒。(3)、猪舍内外要定期消毒。(4)、猪舍门前要有火碱消毒池。(5)、本场员工不得随意串舍。
屠宰归什么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屠宰场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管。具体情况如下: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国务院畜牧兽医、卫生、工商、公安、规划、环保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的相关工作。
法律分析:目前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体制,将该项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至农业部门。调整后,生猪养殖到屠宰将由农业部门全程管理,由此简化监管环节,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
屠宰场归商务主管部门管。屠宰场的监管责任主要由商务主管部门承担。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国务院的畜牧兽医、卫生、工商、公安、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参与生猪屠宰的相关监管工作。
法律分析:非法屠宰属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管理,依法可以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以及设施。私屠滥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的批准,而私自设点屠宰畜禽上市的行为。私屠滥宰的范围有这些:其一未经政府正式审批的屠宰厂,擅自屠宰上市畜禽以及胴体及其产品的。
非法屠宰活动的管理属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有权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相关的场所和设施。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生猪养殖小区里养殖户距离有多远
养殖场距离村庄的标准距离是多少米养殖场与居民区的距离应该是五百米以上。有规定场址距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场界距离交通干线少于300米距离居民区其畜牧场少于300米距离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场、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少于1000米。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选址适宜,布局合理 (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二)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
个部分保持适当的距离,生产区和处理区要间隔50米以上。生产区内设置猪舍、饲料储存室、工作人员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等设施。不同猪种设置不同的猪舍,在猪舍门口及生产区门口设置消毒池。生活管理区内设置办公室、住宿室、医疗室、食堂等。生活区门口设置消毒室,用来给外来车辆和人员消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养殖场(养猪等)与住宅区的最小距离没有明确的限制与规定。但应不污柒生活环境与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