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林业厅下发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待遇相关文件
1、协调落实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600万元,围绕林区绿色富民产业、中1859万元,项目贷款61966小企业、林下经济,扶持林业产业项目83个;充分利用国家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对林业龙头企业改扩建、林场(苗圃)发展多种经营、森林生态旅游等27个项目进行扶持,落实国家财政贴息资金万元。
2、县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林场统一划归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将原来338个国有林场精简到89个。改革资金重点用在职工生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欠费问题。对职工实行提前退休、内部退养、成立劳务公司、发展特色产业等安置富余人员。全省已安置了1.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