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养老院押金能否强制执行
1、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在养老院的押金,显然属于生活必需之费用,不得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2、欠养老院十个月的费用,告到法院,法院判决后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养老院,是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但不是慈善组织。国家鼓励个人开办养老院,被供养人家属应交纳一定的费用,所欠养老院的费用应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链接:《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