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维修简单版的合同
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修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修的消防工程名称:朗庭公馆消防维修工程。 第二条:维修的消防工程地址:滨江区滨文路。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设备齐全后48小时完成维护、维修工作。乙方在完成每次维护工作后,应向甲方提供维护情况报告并保证数据准确,维护工作完成后,应由甲方负责人验收签字认可,合同期满向甲方提供合同期内消防维护工程工作总结(包括合同期内消防系统维护情况和合同末期消防系统的运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