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1、为确保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关于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管理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都必须附有详细且符合要求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除非是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化规定的简单产品。
2、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