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厅主要职责
安徽省林业厅主要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其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徽省林业厅职责调整如下:(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省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