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必须贯彻机械化、半机械化、手工工具并举,人力、畜力、机电动力并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技术措施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为实现农业战略目标服务;为农民勤劳致富服务,有步骤、有选择地进行。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需与农、林、牧、副、渔、水利、农垦以及机械、化工、物资等相关行业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综合技术的推广。推广工作注重经济手段,通过责任制和合同制来激励,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措施。同时,尊重生产单位和农民的自主权,确保他们能积极参与和受益于技术的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