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第三章审批程序
株洲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审批程序如下: 申请人首先需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格,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第十条第一点)。 填写申请表,提交至街道办事处,附上所有必要的材料,如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和收入证明(第十条第二点)。
株洲市政府办公室于2009年发布了株政办发〔2009〕14号文件,正式出台了《株洲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这份文件旨在规范和指导城区内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过程,以确保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政策得以实施。根据文件内容,该细则明确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程序以及配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