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质量管理
在维修农业机械时,必须遵循国家的技术标准和维修协议,以确保维修质量,这是第十五条的规定。维修工作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若维修质量不达标,维修者需在3个月内免费重新进行修理,这是对整机或总成的明确规定。对于销售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销售商需对其质量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中,强调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首先,维修农业机械时必须遵循国家的技术标准和协议,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第十五条)。质量保证制度是维修服务的关键组成部分。维修后的农业机械在三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维修方需无偿进行再次修理(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