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价格飞涨,建筑企业要如何应对?
如施工合同已明确约定风险包干范围及超出范围的调整方法,若材料涨价幅度已超出风险幅度,建筑企业应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提出调整合同价格的申请,相关材料单价和数量由承发包双方及时签证确认,作为调整合同价格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应对措施 面对建材价格上涨带来的履约风险,总承包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在合同起草阶段明确具体的调价条款,与发包人协商签署补充协议,适当施压发包人争取利益,参考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调差文件,申请第三方调解,必要时采取仲裁或诉讼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