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农计发[2009]33号
1、示范区的认定和管理由省级农业部门初审,农业部批准,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宣传。总的来说,农业部通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养新型农民,并探索适应新形式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
2、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我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