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情况工作汇报
1、定点屠宰办全体人员到年屠宰量大、人口密集的6个乡镇开展调研(葫芦、清水坪、碗米坡、复兴、普戎、水田河镇),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动物防疫部门共同确定乡镇屠工,对屠工进行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并要求其签订责任书。
2、首先,建立严格的入场管理制度,对于进入屠宰场的人员、器具、车辆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疫控制,形成完善的屠宰场准入制度,防止人员、车辆以及器具等将病原病菌带入屠宰场中。其次,要建立与生猪屠宰检疫相对应的行政管理制度,实现检疫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