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一致。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4)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
2、在长春市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审原件交复印件,经委托提交。)一般情况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审原件交复印件,经委托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