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1、根据青海省消防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了公安消防队,并确保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装备,同时加强消防技术人才的培养。各级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和消防工作的实际需求,可能设立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这些队伍的主要职责是火灾扑救。
2、青海消防正常是15号发工资的。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正常是在每个月的15号发放工资的。试用期只发放初级基本工资,聘用后,按照年度增资计划,逐年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