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1、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2、根据查询百度百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是为了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1、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2、根据查询百度百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是为了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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