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1、对于自然环境保护,局内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生态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以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此外,环境保护局还实施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管理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事务,同时监督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2、一)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支持,包括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考察与任免、考核奖惩、财务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主任为靳丽。(二) 政策法规股(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环境保护政策拟定、法规建设、行政复议、法律培训、宣传教育、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