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进口货物有哪些??
我国严格禁止进口的货物种类繁多,其中第一批包括已脱胶的虎骨、未脱胶的虎骨、犀牛角、鸦片液汁及浸膏、四氯化碳、三氯三氟乙烷等。第二批则涉及家用炉灶、发电用锅炉、水蒸汽动力装置的冷凝器、未列名非电热的工业或实验室用炉及烘箱等。
自2024年1月1日起,化肥(目录序号第17和32项)的加工贸易进口需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商务部与海关总署2022年第39号公告同时废止。 禁止进口与出口货物目录 - 商务部、海关总署与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九批禁止进口与第八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