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据测算,实施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系列新标准后,预计水泥工业颗粒物排放将在目前基础上削减30.8%~35%;氮氧化物排放削减45%~56%,并有效控制行业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及二英类物质排放。同时,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作出贡献。
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应超过200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应控制在100毫克/立方米以内。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排气筒高度: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水泥窑:指水桐闷泥熟料煅烧设备,通常包括回转窑和立窑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