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水压不得小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条规定,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在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时,必须确保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点,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而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低于0.1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