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消防和警卫工作,保障公共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 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2、市公安局还设有政治部,主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政治工作,并负责管理协调人事处、宣传处、教育训练处的工作。监察室作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与纪委合署办公,共同负责监察工作。这些内部机构共同构成了新余市公安局的管理架构,确保了公安工作的高效运作和管理的全面性。
3、市森林公安局属于市级公安机关序列,是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领导和查处森林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职能部门。该局由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但在业务工作中主要受市公安局指导。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是隶属于市公安局管理的公益事业单位,旨在提供警察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