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会计工作交接清册内容
1、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2、会计凭证类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类 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会计电算化类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