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详细规定了物业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的相关内容。首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时,必须遵守多项规定,包括不得损坏房屋结构,违章搭建,侵占共用设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反环境卫生和环保规定,占用消防通道,以及从事违法治安活动等。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宜居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