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我国海关跨境电商政策汇总
1、直购进口及一般出口的监管作业场所按照快递类或邮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规范设置,网购保税进口应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开展。零售进口商品若退回,需在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以原状运抵原监管作业场所,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2、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我国政府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由财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订。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