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擅自从事维修活动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情况下,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使用伪造证件的,同样面临罚款,并要求在5日内完成相关通知。
第三十八条,若未经许可,农业机械维修单位未持有技术合格证书而开展维修活动,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将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并通知工商部门进行相应处理。第三十九条,对于违反第二十一条的行为,违规单位将被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改正,并可能面临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